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医疗废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2021-12-16 07:05网址:http://www.nmthep.com 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医疗废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医疗废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yLQ63qB34HsRupEA6cMdw 提取码:afqs 2、纸质版查阅地址: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37162383 邮箱:nmthhb@163.com 二、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反馈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表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或自送地址: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37162383 邮箱:nmthh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克什克腾旗聚丰源环境治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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