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理的组织机构
本项目环境监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该项目工程环境监理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监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阶段性进驻现场,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见下图:
(二)环境监理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1人):负责项目环境监理整体工作,组织指挥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运行,确定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协调处理环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方案》及《现场环境监理工作要点》;与各施工单位密切协作,监督本工程环保措施的落实;编写工程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和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指导环境监理员的工作;审查和处理施工过程环保方面的问题,接受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
环境监理员(2人):负责现场环境监理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环境工程进度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施工现场检查记录,上报有关环境监理资料;负责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处理;接受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管理。
(三)环境监理设备
根据本项目特点,为环境监理项目部配备的仪器及设备(见表7)
表 6 监 理 设 备
监理车辆 |
办公设备
| |||
台式电脑 | ||||
对讲机 | 对 | |||
2 | ||||
2 | ||||
10 | ||||
11 | 皮尺 | 个 | 1 | |
12 | 噪声测试仪 | 台 | 2 | |
13 | 便携式烟尘检测仪 | 台 | 2 |
四、环境监理组织管理
(一) 环境监理目标
根据呼伦贝尔市医疗废物处理工程环评及批复、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检查施工单位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妥善处理施工单位的环境违规行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保证运营期环保设施建设及环保措施得到落实。保护环境,防止生态破坏,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 环境监理原则
1、忠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2、遵循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平、公正。
4、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利益,实现发展与环保双赢。
(三) 环境监理职能
1、严格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全面落实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各项要求。
2、监督检查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建设状况,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3、认真履行现场监督检查职能,协调、约束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单。如果施工单位不落实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保证项目环评的落实。
4、对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5、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6、工程施工中,当发现文物及地质遗迹时,要求有关各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 环境监理的工作制度
1、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人员现场调查、巡视、检查环境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对环境问题处理的意见,都要做好文字和图像的记录,形成最基础的环境监理资料。
2、报告制度
环境监理报告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制的环境监理报告(包括阶段性报告、专题报告和环境监理总报告)。
3、函件来往制度
环境监理人员发现环境问题时,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改正,之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提出的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应作出书面回复。如果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监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函告建设单位。如有重大环境问题,监理单位可向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反映。
(五)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工程环境监理
研读项目环评和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参与工程环境监理招投标;组建环境监理项目部;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审查工程设计环保篇章是否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2.施工期环境监理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环评中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及运营期环保设施的建设,确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3.项目环保验收的环境监理工作
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报告》作为项目环保验收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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